青州惠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收益分配
信托计划成立后每满一年时分配一次,信托到期终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清算分配。
2、保障措施
①青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借款人按期还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②山东中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段文博为借款人按期还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管银行 (保管人只履行保管职责,不承担信托投资风险)
4、借款人简介
青州惠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法人代表魏先俊,注册资本239,156,790元。公司是集铁矿开采、高炉冶炼、余热发电、铸造于一体的新型现代化铸造企业,具有完整的生产产业链,拥有铸造短流程核心技术以及相关专利。公司先后获得全国优质铸造生铁基地试点企业;全国优质铸件金奖;山东省先进民营企业等奖。
5、保证人简介
1)、青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法人代表李洪顺,注册资本12000万元,属国有独资企业法人公司。公司主要负责全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组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城市建设用地进行开发整理和包装,实现土地收益最大化;代表政府经营和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城市国有资产;筹集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水、电等公用事业城建附加费等。截止2012年底,公司总资产100.3亿元。
2)、山东中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8100万元,法人代表段文博。公司主要生产销售建筑机械类产品,应用面覆盖了电力、钢铁、石化、环保、煤矿、水利工程等行业,主导产品有塔式起重机、电动单梁、门式起重机等,集团控股三家公司:青州市中文机械有限公司;青州中文博达重工机械有限公司;青州惠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截止2013年6月末,公司总资产3.68亿元。
3)、段文博个人名下主要资产:山东中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98.71%的股权,青州中文博达重工机械限公司40%的股权,享有的股权价值合计为22,456.19万元。